热度 1||
依靠国际法捍卫领土主权,中国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
中国外交部12月7日发表菲律宾南海问题国际仲裁的《立场书》 (Position
Paper),重申历史所属权,依赖国际法领海和领土基本原理和仲裁法庭先例案例,中国签署海洋公约的保留声明,以及中国和菲律宾双边协议通过协商解决领海争议,申明国际海洋仲裁法庭(ITLOS) 对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问题仲裁缺少管辖权;而且即使有管辖权,因为中国政府2006年8月针对298条款作出不接受强制仲裁的声明,仲裁法庭由此也没有对该仲裁的管辖权。 (彼岸网2013年4月13日《中国政府拒绝参与国际海洋仲裁后果分析》对该结论性立场有相同的陈述。)整个立场书突出依赖国际法原理,法律论述有说服力,恰当引用先例案例,引述历史事实准确。(立场书有个别陈述点的恰当性也需要讨论,将另文介绍。)
本《立场书》是中国政府近几年东海和南海问题激化后首次依靠国际法原理来应付领海领土问题,论述手段完全区别于2012年9月发出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明确显示中国当局已经意识到国际法对中国领土主权主张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是中国对外政策的重要转折点。
lawandorder: 多谢TF 评论。我和这里的几位网友,主要是999,曾经探讨过为什么中国政府不能依靠国际法原理来应付东海南海上国际舆论。现在很高兴的看到当局意识到这点。
另外 ...
TFollowerII: "整个立场书突出依赖国际法原理,法律论述有说服力,恰当引用先例案例,引述历史事实准确"
"明确显示中国当局已经意识到国际法对中国领土主权主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4, 2024-3-28 12:44 PM
, Processed in 0.074757 second(s), 10 queries.
,Ap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