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诽谤
热度 1已有 2559 次阅读2016-3-25 05:19 PM
|系统分类:法律制度
NN两个奇葩,岳东晓,方枪枪,一贯在网上自我和互相标榜,说什么热心帮助华人啦,讲理啦。实则是两个网上口是心非,满嘴谎言,到处惹是生非的网痞,实为两个人渣。对这两人的
丑行必须无情揭露。
这句话是本大爷的陈述,是不是诽谤?不是,到火星上都不是诽谤。为什么?因为我说的是事实。这个事实不是provable fact,只要我真心相信这是事实而且不是为了我个人利益,我这么说是为了避免广大网友受他们蛊惑欺骗,是做有利于网络的良好环境。。这里唯一一个可证实的事实是本大爷说了这句话。两个人渣如果让我证明我说的事实简直是易如反掌。本大爷只要列出他们网上口是心非,满嘴谎言,到处惹是生非的实例,就证明我说的是事实,而且这种人在本人眼里就是人渣。
再举个例子,我说这两个人渣不是精神分裂就是人格分裂,喜怒无常,和这种人交往要小心,今天可以把你夸的不知天南地北,明天就能翻脸把你告到法庭。
这句话是不是诽谤?不是,出了太阳系都不是。为什么?因为我说的是事实。虽然这句话可能对他们产生实际影响,比如交不到朋友,已有朋友因这句话离他而去,但我揭露他们是为了保护网民不受他们祸害,是正义善意之举。我只要举出这人渣夸完别人,不久就把人告上法庭的事实列出来,我就有事实基础相信我的断言并分享我的判断。
2015年2月14日岳东晓的记录:
岳东晓:
表扬一下iMan,他有几个优点 (1)神经敏感度不错,敲打一下会反射跳起来,屡试不爽;(2)皮实,打回原形还能又起来;(3)喜欢骂人,但没有什么恶意;(4)不阴险,有话直说。
方枪枪: 坏得明亮!心底没恶意。比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气量也大多了。 头一次看他图标都觉得舒服多了,是不是啊。 (2-14 04:59)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doing&view=me&from=space&doid=33996)
还有其他人比这两个人渣还无耻和下作吗?2月刚赞美iman“坏得明亮!心底没恶意”,“不阴险,有话直说。”,6月就开始起诉。你说这人要是甜言蜜语把人家姑娘搞怀孕了,孩子没出来呢就把人甩了还踹上一脚,你说这是精神分裂还是人格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