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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岳东晓发来的“船票”

热度 3已有 3158 次阅读2015-11-3 07:59 PM |系统分类:法律制度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lawandorder 2015-11-26 10:25 PM
这个传票,按照纽约的《统一跨州取证和口供法律》 (UIDDA) 的规定,将是无效而且法院不会执行的废传票,因为[绝对没有争议的原因,白纸黑字] ______ [l留给某人Google 研究学习]。我不知道彼岸网的server的所在地和管辖州,如果该州和纽约州一样也有同样的白纸黑字的要求,那么这个传票在那个州也不会得到执行也是个废传票。还有,按照纽约州最高法院(Court of Appeals) 2014年案例要求,这个传票还应该有______ [留给某人Google 研究学习], 否则就不会得到执行 (注意:任何外州都可以按自己的州的程序法发出传票,但是否能够得以执行是按照纽约州的法律为准 [这也是白纸黑字毫无争议的问题]. 还有,这是个加州法院发出的口供传票,口供地址却设在加州,这点又把这个传票变的不能执行,因为 ______ [留给某人Google 研究学习]。这是从该传票表面看出的问题,其他具体的比如送状程序等在不知道具体事实前无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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