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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岳东晓】-《美国真正的可怕之处在哪儿?》的中国式误区

热度 5已有 13613 次阅读2015-2-7 11:45 PM |系统分类:N岸N地| 美国

转自珍珠湾:http://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41
另请参看美中网友对同一篇文章的讨论: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space/do/blog/uid/3453/id/247230.html

刚看到据说是刘亚洲写的《美国真正的可怕之处在哪儿?》。一看,完全是典型的中国式误区,也正中高明美国人的下怀。

不想多写,所以直接点。美国人最喜欢的是什么呢?就是树立自己的道德优越性。因此,美国人喜欢把自己的强大富有归结于自己的道德优势,所谓 moral superiority ,moral high ground。美国人最希望世界人民相信自己的道德优势,这种优势会赋予美国领导世界的资格。

中国有些长期受美国人愚弄而又缺乏独立思维能力的人在学习美国的过程中往往就被不知不觉的洗脑了,也就相信了美国的发达源自道德优势。

刘亚洲给美国列了三点可怕:(1)精英体制;(2)“大气与宽容”;(3)”精神和道德的伟大力量。这是最可怕的。”

其实这些是毫无依据的。美国的强大在于它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

至于美国的立国之本,刘亚洲应该仔细读读美国历史,才知道美国是怎么发展到今天。

我举个以前提到过的例子。有支印第安人叫做切诺基(今天被作为车名),他们完全吸收了美国精神,1827年他们以美国宪法为蓝本编写了自己的宪法,他们与美国人并肩作战,甚至学着美国人蓄养黑奴,可以说一步跨入了美式三权分立、民主自由法治。这个速度,刘晓波等人应该羡慕了。但问题是,切诺基人的土地太肥了。从Thomas Jefferson (杰斐逊)开始,美国政府开始把切诺基从其土地上清除。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最后,印第安人在美军重火力的驱赶下走上了眼泪之路(trail of tears)。当时正是冬天,切诺基人在冻饿中被驱赶了1000多公里,到达贫瘠的目的地时,大量老少妇孺死在了路上。

我再举个例子。当年日本人轰炸珍珠港,美国总统罗斯福立刻下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轰炸东京。但美国人当时没有这个能力,只好改装轰炸机勉强送上航母,轰炸东京后,飞机只能选择在中国迫降。相比之下,当年蒋介石本来准备轰炸东京的,临起飞了,突然胆怯改成了扔传单,结果被日本人拿去当手纸了。后来,美国研发原子弹之后,美军麦克阿瑟是反对用在日本的,但美国总统杜鲁门就是要用,目的就是要在日本民族记忆上砸两个大坑,让日本人明白,你小鬼子在美国人太岁头上动土的后果。为什么今天日本人这么尊重美国人,却对解放军如此不屑?美国人的报复心(或者正义感)是最大的因素。

911也是如此,恐怖分子撞两栋楼,美国灭掉两个国家,最后并拉登被击毙还是现场直播给美国总统看。

发表评论 评论 (100 个评论)

回复 mgzww999 2015-2-11 08:24 AM
lawandorder: 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读错最高法院案例的holding,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网站里自寻羞辱。如果你能真正明白这种历史法律案件,法学院课程里就应该开设物理学课程, ...
老岳说:"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如果对1830年的国会清除法案和1832切诺基在美国最高法院起诉的案子没有了解的话,这段话给人的印象是:

1830年国会通过武力清除切诺基人法案,切诺基人不服,然后上诉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判国会的法案违宪、不应该执行。但是手中握有枪杆子的杰克逊总统把最高法院的判决当成废纸,而且嘲笑最高法院,仍然坚持武力驱逐。

是我的阅读理解有问题吗?

LAO指出三个错误:第一,国会法案要求驱除,并没有要求武力驱除。第二,最高法院判切诺基人胜诉的案子和驱除法案无关。这一点最重要,也是老岳最大的误导,在这一点被揭穿之后,他用这个案子的背景进行狡辩,是典型的文科傻妞的思维。因为无论背景和细节如何,高法这个判决都不是否决国会驱逐法案的。第三:杰克逊无视的高法判决和驱逐法无关。

把三个政府分支没有互相关联的行为,以驴唇对马嘴的方式串联起来,否定三权独立。长期受美国博士愚弄而又缺乏独立思维能力的人在反对美国的过程中往往就被不知不觉的被洗脑了。

岳博士在这里的理科思维逻辑可以做如下类比:

一个考生在数学考试中得零分,于是他就参加了物理考试,而且及格了,但是学校把物理考试结果嘲笑了一番,把它视为废纸,仍然坚持他的数学是零分。当有人指出考生及格的是物理考试,和数学考试无关,岳博士辩解说,这是因为你对物理不了解,物理里面用很多数学知识。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59 AM
岳东晓: 你说【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 ...
我承认在这个文章下面的评论里,你在我之前提出这两个案例的名字,但是我在第一个贴指出你的错误时我不可能不知到这个案例的名字。关键的是我怀疑你是否读过两个案例的原文,而不是靠 PBS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我列出的引述都是出自原文,你的引述不知是从什么简易读物里节选下来的。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7:56 AM
岳东晓: 请问,在这轮辩论之后,你是否还坚持 下列观点?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 ...
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读错最高法院案例的holding,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网站里自寻羞辱。如果你能真正明白这种历史法律案件,法学院课程里就应该开设物理学课程,模拟法庭应该改为或物理试验室。

回到你的问题:

请问,在这轮辩论之后,你是否还坚持 下列观点?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的说法。】  -- 我不会对我的表述修改一个符号。你的疑惑说明你不明白案例的holding 的法律性。1832 年案例美国政府都不是当事人,Jackson 总统或任何政府部门不是被告,任何作出影响印第安迁移的陈述都是dicta,对美国政府都是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 请问你,在我给你普法之后,你是否还坚持下列观点?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1:47 AM
lawandorder: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 起诉人不是切诺基人,是住在切诺基部落(nation) 白人传教士,起因是他 ...
请问,在这轮辩论之后,你是否还坚持 下列观点?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的说法。】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1:37 AM
lawandorder: 这两个案例我光是和同学之间交谈都已经快20年了。你那么高明却把两个案例的holding都搞错,你的介绍是很好的切诺基历史演艺。你列出了连接我从来没有去国,现在 ...
你说【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你承不承认是我先给出这两个案子的名称,并且拷贝了判决书中的关键内容?

YES OR NO?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1:27 AM
岳东晓: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 ...
这两个案例我光是和同学之间交谈都已经快20年了。你那么高明却把两个案例的holding都搞错,你的介绍是很好的切诺基历史演艺。你列出了连接我从来没有去国,现在也没有。这个文章在我在这里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出问题,因为我如果不去修改你的这些错误,这里的读者将认为我认同你的法律介绍,考虑你的面子,不知如何处理,至到昨天夜里。

你惯用的人身攻击和人身羞辱把戏不会把你历史法律错误掩盖住的,只能是欲盖弥彰。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01:13 AM
lawandorder: 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我本来认为你的阅读水准要高于这个档次的。

“The Che ...
你回去看看是谁给出的两个案子的名称及部分判决内容? 是本人。你只是跟在后面查资料。
http://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684d696.jpg

PBS的历史知识给你补课正合适。在我点明之前,你明显不知道Worcester 案的意义,也不知道该案背后的推盘手是切诺基人。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不懂装懂就不好了。

你好像把我最初拷贝两个案子的判决内容当成了PBS链接的内容,这说明你对案件名不敏感啊。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01:04 AM
mgzww999: 老岳说切诺基在1830's的政府也是和美国一样的三权分立,我在网上并没有看到相关证据。网上只是说他们在1827年开始创造了文字,并有了自己的宪法、政府和法庭,并 ...
    他们的确仿效美国政府的框架,但是达到一种如何的程度我没有现成知识。  华盛顿总统倡导要把他们文明化,所以到1820-30年代初,米西西比和以西和以南地带的印第安部落率先进入文明,当时有5个文明的部落(nations), 包括切诺基。但是当时对文明这个词的定义是和野蛮对立。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12:59 AM
岳东晓: 你是临时查资料,又不知相关历史,情有可原。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的dicta 就决定了下一个案子的holding.

2. Worcester v ...
你至今都每有读过这两个案例的原文,是我给你提供的连接。你的介绍居然是PBS 对老百姓的普法介绍,我本来认为你的阅读水准要高于这个档次的。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的dicta 就决定了下一个案子的holding.”  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从网上搞来得,大学教材的历史书上你都看不到这种法律演绎,还有更演绎的是Marshall 在1831 年的案件上很内疚,然后在1832 年的案件上说了很多dicta。  

你的老百姓介绍里没有传教士被抓的问题,而是切诺基嬴了最高法院案例,但是Jackson 总统践踏法律。
回复 mgzww999 2015-2-11 12:42 AM
lawandorder: 我只是看到这两个案例的陈述问题,还没有注意和整个文章的命题的关系。
老岳说切诺基在1830's的政府也是和美国一样的三权分立,我在网上并没有看到相关证据。网上只是说他们在1827年开始创造了文字,并有了自己的宪法、政府和法庭,并没有说是三权分立的政府结构。他们现在的政府的确是和美国的政府结构基本相同,但是这是在1975年以后逐步完善的。

你没有注意例子和主题的关系,这是因为(不象我这个有深入研究的专家)你是临时查资料,又(不如我通古博今)不了解历史,(我在几个数量级之上看这)情有可原。
回复 岳东晓 2015-2-11 12:41 AM
lawandorder: 一个案例有很多论述 (reasoning) 在支持一个法律问题的判决 (decision),这个完全针对判决的陈述叫 holding, 所有和该法律问题的判决不相关的论述叫 dictum (复 ...
你是临时查资料,又不知相关历史,情有可原。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的dicta 就决定了下一个案子的holding.

2. Worcester v. 案的意义你在我的提示下现在总算搞清了,不单是传教士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Georgia  是否有权进入印第安领地。但你认为【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迁移发案]】,又是历史常识的缺乏。Indian Removal Act 表面上是印第安人自愿迁移,需要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约进行土地置换。如果各州遵守美国最高法的在Worcester 案中的判决,或者美国政府遵守 最高法的判决,尊重之前与印第安人的条约,那么印第安人根本不需要选择迁移。美国政府以及州政府却蔑视最高法的判决,最终实行了强制迁移。

3. See 2, read some history and the text of the Act.

4. 民主不需要100%同意,只需要多数。Common sense.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1 12:33 AM
mgzww999: 谢谢对这两个历史案件的介绍。但是我有几个阅读理解问题:

1. 无论是你的解释正确还是老岳的解释正确,这两个历史案件和老岳的的论点有什么关系呢?

2. 从这两 ...
我只是看到这两个案例的陈述问题,还没有注意和整个文章的命题的关系。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0 11:49 PM
岳东晓: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最高法虽然称没有管辖权,但其宣布的法律原则对切诺基有利。法院没有管辖权不等于原告大败。

2. Worcester v. ...
一个案例有很多论述 (reasoning) 在支持一个法律问题的判决 (decision),这个完全针对判决的陈述叫 holding, 所有和该法律问题的判决不相关的论述叫 dictum (复数dicta).  Dictum 不是判决的一部分。这些对岳博士来说都是常识,我写在这里作为我后面论证的前提。

1。  [最高法虽然称没有管辖权,但其宣布的法律原则对切诺基有利]  -- 这个案件判决的 holding 是没有管辖权,其他都是dicta. 因此无论dicta如何改变不了holding.

2。[你对相关历史可能不清楚,不知道历史背景及诉讼目的。] -- 每个历史案例都有其独特的历史和背景,但改变不了上诉人是传教士,改变不了该案件的holding 是Georgia 州在没有Cherokee 的准许下不能进入印第安地盘,因为这个部落是附属于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群体。 这个案件丝毫没有涉及影响当时生效的 [迁移发案],丝毫没有影响Jackson 总统西迁印第安部落的国家政策。

3。 [PBS的介绍非常清楚:”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如上所述,相关的decision 不仅是Worcester,而是包括印第安人领地主权的问题。]  -- PBS 介绍是对普通老百姓的普法介绍,不会把那个简单的 decision 这个词里充斥进去其他的含义,尤其是在这个上下文中:

Jackson is famous for having responded: “John Marshall has made his decision, now let him enforce it." Although the comment is probably apocryphal, 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这个 decision 指的就是这个传教士案件,这个案件是Georgia 州无权进入Cherokee地盘,但绝对没有影响联邦政府进入Cherokee 地盘的权利。

4。  [迁移发案] 没有授权总统采取武力驱逐5个印第安部落西迁。Jackson 动武并没有代表当时美国的民意。实际上,当时参议院里有很多议员反对这个法案,这个法案的通过是微弱多数(几票差额)通过,类似当时英国议会通过鸦片战争几票多数通过。
回复 mgzww999 2015-2-10 11:40 PM
方枪枪: 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可以解释为美国强大的必要条件,不是美国强大的充分条件,更不是可以使任何国家立于不败之地的灵丹妙药。把三权独立神话成保证不败的灵丹妙药 ...
因为他举的例子和他的论点无关,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不懂逻辑和理科思维,所以不知道论据应该支持论点;二就是炫耀。如果你认为不是炫耀,那他就是不懂论证的逻辑的文科傻妞了。

你可以认为三权分立优越于其它政体是一个稻草人,我也没有认为这个判断是真理,我要说的是,老岳并没有对这个判断证伪,即没有打倒刘亚洲立的稻草人。请你打倒这个最大的稻草人如何?

(注:你最后一句中的必要性用得不恰当,应该是必然性)。
回复 mgzww999 2015-2-10 11:31 PM
方枪枪: 很难理解么?
这两个案例难道不是否认刘亚州三点可怕的后两点吗。(2)“大气与宽容”;(3)”精神和道德的伟大力量

“切诺基一步跨入了美式三权分立”,为什 ...
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可以解释为美国强大的必要条件,不是美国强大的充分条件,更不是可以使任何国家立于不败之地的灵丹妙药。把三权独立神话成保证不败的灵丹妙药,这是他立的一个稻草人,然后让这个稻草人灵魂附体到切诺基身上,再用它的失败打倒这个稻草人。所以他只是打倒了自己立的稻草人,而没有否定三权独立相对于其它政体的优越性。

“切诺基的例子是说明,你搞民主,美国照样不客气,只要你弱而且有财富”,你这是时空穿越和偷换概念,由于这个错误太明显,我都不必详细论证了。

美国真正强大是在二战之后,用和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美国来否定现在的美国,这和刘亚洲用1700年前的中国否定现在的中国犯的是同样的逻辑错误。我不反对他的论点,只是质疑他的论据。

恕我直言,老岳拿一个不伦不类、无法支持自己论点的例子,主要是为了炫耀。你能从他举的例子中看到美国“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了吗?
回复 mgzww999 2015-2-10 09:27 PM
lawandorder: 1830 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和迁移印地安部落的案例只有两个。

第一个, 1831年案例。在这个1831年案件中,切诺基部落起诉乔治亚州政府,指控乔治亚洲的法律违反她的 ...
谢谢对这两个历史案件的介绍。但是我有几个阅读理解问题:

1. 无论是你的解释正确还是老岳的解释正确,这两个历史案件和老岳的的论点有什么关系呢?

2. 从这两个例子如何证明美国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它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而“在于它抛弃了欧洲那些传统的束缚,特别是排除了宗教路线斗争,排除了个人感情的干扰,实现了科学地以最小的代价、最大获取国家利益“?

3. 切诺基的三权分立被美国的三权分立打败了,能证明美式三权分立不是美国的强大所在?

4. 两个例子中对切诺基部落的做法都体现了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这不正是说明了三权分立的制度的优越吗?
回复 岳东晓 2015-2-10 04:02 PM
lawandorder: 1830 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和迁移印地安部落的案例只有两个。

第一个, 1831年案例。在这个1831年案件中,切诺基部落起诉乔治亚州政府,指控乔治亚洲的法律违反她的 ...
1.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最高法虽然称没有管辖权,但其宣布的法律原则对切诺基有利。法院没有管辖权不等于原告大败。

2. Worcester v. Georgia  你对相关历史可能不清楚,不知道历史背景及诉讼目的。Worcester 实际是一个进入切诺基支持印第安人权利的活动家,乔治亚的法律是专门为他及另外几个人制订的。Worcester 的律师也是切诺基雇佣的。这是切诺基绕过管辖权问题的一招。果然,最高法利用这个案子就印第安人的地位问题作出了对印第安人有利的裁决。【The Cherokee nation, then, is a distinct community occupying its own territory, with boundaries accurately described, in which the laws of Georgia can have no force, and which the citizens of Georgia have no right to enter, but with the assent of the Cherokees themselves, or in conformity with treaties, and with the acts of congress. 】

3. PBS的介绍非常清楚:”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如上所述,相关的decision 不仅是Worcester,而是包括印第安人领地主权的问题。

4. Indian Removal Act: [The Indian Removal Act was signed into law by Andrew Jackson on May 28, 1830, authorizing the president to grant unsettled lands west of the Mississippi in exchange for Indian lands within existing state borders. A few tribes went peacefully, but many resisted the relocation policy. During the fall and winter of 1838 and 1839, the Cherokees were forcibly moved west b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pproximately 4,000 Cherokees died on this forced march, which became known as the "Trail of Tears."]
http://www.loc.gov/rr/program/bib/ourdocs/Indian.html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0 03:34 PM
岳东晓: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The Indian territory is admitted to compose a par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all our maps, geographical t ...
1830 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和迁移印地安部落的案例只有两个。

第一个, 1831年案例。在这个1831年案件中,切诺基部落起诉乔治亚州政府,指控乔治亚洲的法律违反她的国家主权,请求最高法院下达禁止令,禁止Georgia 州执行制定的迁移印地安部落的法律,切诺基大败,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案件,认为缺少管辖权,因为切诺基不是一个独立外国政府国家。(“The court has bestowed its best attention on this question, and, after mature deliberation, the majority is of the opinion that an Indian tribe or nation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is not a foreign state in the sense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cannot maintain an action in the courts of the United States." Cherokee Nation v. State of Georgia, 30 U.S. 1, 20 (1831)).  http://www.law.cornell.edu/supremecourt/text/30/1#writing-USSC_CR_0030_0001_ZO

第二个,1832 年案例,居住在切诺基部落的白人传教士Samuel Worcester 上诉最高法院案例。乔治亚州制定法律,限制任何 “白人” 没有经过许可执照在切诺基部落内居住。传教士拒绝执行这个法律,三次遭到逮捕最后被判刑,刑期四年劳改。传教士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宣判,切诺基部落是个独特的拥有领土的群体,乔治亚州府无权在未得到切诺基准许下进入或必须按照联邦制定的法律和条约进入,乔治亚的法律由于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因此无效(“The Cherokee Nation, then, is a distinct community occupying its own territory, with boundaries accurately described, in which the laws of Georgia can have no force, and which the citizens of Georgia have no right to enter but with the assent of the Cherokees themselves, or in conformity with treaties and with the acts of Congress. The whole intercours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is Nation, is, by our Constitution and laws, vested i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Worcester v. Georgia,31 U.S. 515,561 (1832)  https://supreme.justia.com/cases/federal/us/31/515/case.html

你引述的PBS 的最高法院历史介绍,”Although the comment is probably apocryphal, 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这里说的 “忽视” 动词的宾语是 ”这个判案,” 原因是乔治亚政府拒绝执行该案件,拒绝释放传教士。尽管Jackson 总统被控诉为拒绝干预,但最高法院并没有下令要求美国法警 (marshal)强制执行,因此也不存在总统忽视法令的说法。

因此,
1。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是违反事实陈述。

2。 “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是违反事实陈述。

另外,“1830年,美国国会民主通过印第安人清除法,立法将印第安人武力驱离家园” 也是错误陈述。该法案没有授权总统“武力驱离家园.” 尽管事实上Jackson总统在80年代末期派兵强制迁移,但这不是迁移法案的授权。该法案授权总统和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地安部落交换土地来迁移他们到制定印地安属地 (Indian Territory) (最后支付切诺基5百万美金补偿), 同时要求总统确保该土地交换确实得以交换,保证印地安人交换所得土地的永远所属权,要求政府对印地安人土地增值部分进行合理赔偿,要求政府提供印地安迁移过程中的交通等。很显然,Jackson 总统并没有按照法案执行迁移,但这是他本人的行为,没有国会的授权。
回复 岳东晓 2015-2-10 05:15 AM
lawandorder: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 起诉人不是切诺基人,是住在切诺基部落(nation) 白人传教士,起因是他 ...
The Cherokee Nation v. The State of Georgia: [The Indian territory is admitted to compose a par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all our maps, geographical treatises, histories, and laws, it is so considered. In all our intercourse with foreign nations, in our commercial regulations, in any attempt at intercourse between Indians and foreign nations, they are considered as within the jurisdictional limit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bject to many of those restraints which are imposed upon our own citizens. They acknowledge themselves in their treaties to be under the prote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y admit that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have the sole and exclusive right of regulating the trade with them, and managing all their affairs as they think proper; and the Cherokees in particular were allowed by the treaty of Hopewell, which preceded the constitution, "to send a deputy of their choice, whenever they think fit, to congress." ]

Worcester v. Georgia : 'The treaties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template the Indian territory as completely separated from that of the states; and provide that all intercourse with them shall be carried on exclusively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on.'

http://www.pbs.org/wnet/supremecourt/antebellum/history2.html

in the Cherokee Indians case, Worcester v. Georgia (1832), Marshall infuriated Jackson by insisting that Georgia laws that purported to seize Cherokee lands on which gold had been found violated federal treaties. Jackson is famous for having responded: "John Marshall has made his decision, now let him enforce it." Although the comment is probably apocryphal, both Georgia and Jackson simply ignored the decision.
回复 lawandorder 2015-2-10 03:54 AM
"切诺基于是在美国法院起诉,结果美国最高法院还判他们赢了(1832年)。"  -- 起诉人不是切诺基人,是住在切诺基部落(nation) 白人传教士,起因是他拒绝申请居住执照。

“然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依法治国的美国总统杰克逊嘲笑了美国最高法院一番,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 这个案件只是要求Georgia 州释放判刑的传教士,对当时联邦政府清除米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部落没有直接约束力,对《印第安清除法案》没有任何影响,根本不存在“把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当成一张废纸" 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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